各部门、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上班(课)调整及班车安排
(一)中秋节
9月15日(星期四)-9月17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9月17日新生报到,有迎新生任务的部门及单位9月17日正常上班。9月1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课),补9月16日(星期五)的课。
9月15日、16日班车执行假期运行方案,9月17日班车运行另行通知。
(二)国庆节
10月1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五)放假,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课);10月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课),补10月5日(星期三)的课。
10月1日-7日班车执行假期运行方案。10月8日、9日班车执行工作日班车运行方案。
二、有关要求
放假前,各学院要在学生中组织一次防诈骗和假期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防范意识,维护生命及财产安全。各教学及办公场所要关好门窗及水电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放假期间,要加强各级、各类值班,维持正常生活秩序并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按规定妥善处置并视情向学校总值班室和有关领导报告。
校长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