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变更法人及法人证书业务范围的公开说明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对于高等学校功能的定位和《齐鲁师范学院章程》第一章第五条“院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及第二章第十一条“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要求,我校已于3月底通过山东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的审核,法人由王玉华变更为林松柏,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承担全省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教育。”变更为“承担全省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教育,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产业服务。”
特此公开。
校长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