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东党史专家信息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征集山东党史专家信息的函》的要求,现我校向各部门、单位征集山东党史专家有关信息。党史专家相关要求如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守学术道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以及团队合作意识。
3.本人自愿,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4.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5.参与过国家、省及本地区、本单位涉山东党史重大研究项目,承担或参与过涉山东党史重要著作编撰;在中文核心期刊、重要报纸或重要学术研讨会上发表过涉山东党史的学术文章。
6.在党史宣传教育、资料征编等方面承担过国家、省或本地区、本单位涉山东党史重大项目,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请各部门、单位结合以上条件确定专家名单(前四项为基本条件,第五、第六项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并填写《山东党史专家信息采集表》(见附表),并与4月5日前以纸质稿(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和电子稿形式(发送至qlsyyb@163.com)提供给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